临时号牌是机动车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临时行驶凭证,其有效期根据使用情况和规定有所不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分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对于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若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则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此外,对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以及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此,临时号牌的有效期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规定,车主在使用临时号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