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如果被判定为无责方,您有权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追讨赔偿。以下是具体的追讨步骤:
首先,明确责任在对方,由于对方全责,您的保险公司并未出险,因此不能向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接着,积极与肇事方沟通,告知其应尽快支付赔款。如果对方拖延或拒绝支付,您可以凭借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在追讨过程中,您不仅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车辆损失的维修费用,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其他相关损失,如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这些费用有可能远远超过修车费用本身。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修车发票以完成赔付流程,您可以考虑先行垫付修车费用并提车,然后开具发票。这样可以更快地推动赔偿事宜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