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信号手势一般是用左手进行的。左手高举过肩,举手朝向前方,无其他动作时是停止信号。
为了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挥效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以及树立交通警察良好的执勤执法形象,公安部已经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修订的手势信号。停止信号手势的修改增强了指挥的实用性。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全体交通警察认真学习手势信号的基本要领,并迅速掀起训练热潮,以便熟练掌握手势信号。
此外,公安部还要求各地组织民警深入到公交、出租车、客运公司,对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讲解,提高群众对手势信号的认知度,使每一个交通参与人都能熟悉手势信号的内容、含义,并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