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驾驶证开车把证件带过来是不可以的,这是违法行为。根据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如果当事人不能及时提供相应的证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此外,如果当事人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也会被处以相应的处罚。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开车时一定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以确保行驶安全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