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同时进口的轻型汽车也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于2020年7月1日前生产(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或进口(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将给予6个月的销售过渡期,这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前,这些车辆仍然可以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的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
因此,如果您所处的地区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那么您仍然可以购买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渡期将在2021年1月1日结束,届时这些车辆将不能再在这些地区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在此之后,只有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才能在这些地区上牌。
国六排放标准是为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而制定的。与国五标准相比,国六标准对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更为严格,包括对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和颗粒物的排放限制都更加严格。因此,国六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减少污染。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符合国六标准的汽车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也有助于提高驾驶安全和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