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B车牌不可直接过户给他人,但在一定条件下,原车主可以在新车上继续使用原车牌。当车辆发生过户或注销时,原车牌会被注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第52条,原车主在购置新车时,有权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以下是与车牌相关的一些重要信息:
首先,车辆本身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双方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但请注意,车牌本身并不能办理过户。
其次,原车牌只能由原车主在其购置的新车上使用,不能过户给其他人。即使原车牌被过户到其他车辆上,半年内该车牌的所有权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若不再使用该车牌,该车牌将进入号牌资源库。
最后,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时,必须更换新的车牌号码。但值得注意的是,小货车等货运性质的车辆可以保留原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