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损失的定义和赔偿方式。实际全损是指物质上的完全灭失,而推定全损则是从经济价值上来考虑保险标的物的恢复和修理是否划算。
在实际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无需办理委付就可以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对于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么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书,按全损要求索赔,要么不提出委付,由保险人按照部分损失赔偿。
推定全损通常会涉及到对保险标的物的修复和经济价值的评估。如果修复和恢复的成本超过了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那么推定全损就会被认定为实际全损。反之,如果修复和恢复的成本低于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那么推定全损就会按照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在保险赔偿方面有着明显的不同。实际全损是保险标的物在物质和经济价值上的完全灭失,而推定全损则是根据经济价值来考虑保险标的物的恢复和修理是否划算,按照部分或全部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