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地车限行政策如下:
根据4月16日公布的《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法定节日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行驶。这一政策是为了控制广州市的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进行了解读。该通告是广州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配套措施,旨在规范外地车辆进入广州城区的行驶行为。从今天起到本月26日,该通告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说,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进入管控区域后,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这一规定将有效减少外地车辆在广州市内的行驶数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