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第56条的处罚规定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56条,机动车应当停放在指定地点,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除非是在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也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此外,《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进一步规定了道路上临时停车的相关细则。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等,都不得停车。
同时,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也都被列为禁止停车的区域。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