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的详细程序如下:
1. 当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时,车主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以及原车,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登记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企业会确认机动车解体,并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在机动车解体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以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 车管所会根据提供的材料,为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需要持该证明书去办理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这样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