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了电瓶车与机动车相撞的情况,即使机动车行驶正常,非机动车方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这是因为非机动车方相对来说是弱者,大多数非机动车都没有保险。因此,在交警执法和法院诉讼判决中,都会优先照顾弱者。
但是,在一种情况下,非机动车方会负全责,那就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人受伤,机动车的交强险会优先赔付。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它只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