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明确了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此举旨在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德州市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分别为18726元和3746元。
待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和不足60%部分将进行多退少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和不足60%部分将不再进行补退。同时,在平均工资公布前,将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归集业务。确需进行转移和归集的,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和不足60%部分也将不再进行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