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无证驾驶的处罚措施如下:
1. 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将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可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以15天的拘留处罚。
3. 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人,无论其在行驶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行为,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a) 如果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将会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b) 如果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将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 如果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第1、2条的情形处理。
无证驾驶的处罚措施因具体情况而异,轻则罚款,重则拘留。为了避免因为无证驾驶而为自己带来麻烦,请大家一定要随身携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