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车辆属于国四排放标准,该标准也被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简称为国IV标准。这一标准主要针对汽车排放的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有害气体进行限制。
这些有害气体都是在发动机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为了控制这些有害气体的排放,汽车制造商需要对产品进行改进,降低有害气体的产生。欧洲和美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汽车排放标准,其中欧洲标准被我国借鉴采用。
目前,我国轻型汽车的国3、国4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上与欧3、欧4标准相同,但在实验方法和法规格式上有所差异。对于已经使用一段时间的车辆,虽然其国四标准的排放限值相比新车要宽松一些,但仍然比国三标准严格了34%。
对于符合国四标准的车辆,购买初期需要每2年进行一次排放检测。在年检中,车辆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限值,否则需要进行维修保养,直至年检达标。
此外,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油气回收的地方排放标准也有所更新。与原标准相比,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加严了25%,加油站排放标准增加了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要求。这些措施可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5%至10%,同时在线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油气回收设备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