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四轮驱动的高性能轻便汽车。这种车型不仅外形低矮,而且具有可折放的风挡和钢管支撑的顶篷,无车门,底盘坚固,离地间隙大,整备质量小,通过能力强。它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能超过3500kg,同时核载的人数也不能超过5个人,其中包括驾驶人。多用途货车最早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军为适应欧洲泥泞的战场而提出设计要求,由美国政府召集135家汽车厂,要求生产一种既灵活、又结实的全轮驱动军用车。经过多次修改,美国威力斯-奥弗兰公司等开发生产出这种车型,通称威力斯万能车,后被美军士兵称之为“Jeep”,中文译为“吉普车”。二战结束,吉普车作为一种军事用车因功劳显赫而风靡世界。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皮卡车都属于多用途货车。多用途货车的主要要求是具备长头车身、敞开式货箱、驾驶室结构,以及不超过5个人的核载量,包括驾驶人。这种车型的性能在当时是非常出色的,它具有强大的越野能力和适应性,可以在恶劣的路况下行驶。由于其设计的初衷是为军事用途而生,因此多用途货车在军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多用途货车的出现,为军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交通工具,可以快速地适应各种战场环境,执行各种任务。它的外形低矮,底盘坚固,通过能力强,能够在复杂的地形中行驶,同时还具有出色的越野性能。这种车型在军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装备。随着技术的进步,多用途货车也在不断发展,性能不断提高,成为了一种非常实用的工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