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不可以抵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分地区、行业)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然而,这并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被混为个人消费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因此,这些车辆并不在允许抵税的设备范围之内。
关于购置税的相关信息,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 汽车购置税:
汽车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是根据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和税率来计算的。具体算法是:应税价值×应税车辆的税率。
2. 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明确了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是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汽车、电车、汽车挂车和摩托车。此外,该法还新增了两个法定免税项目,分别是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专用应急救援号牌车辆和城市公交公司购置的公交车、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