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和扣留驾驶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吊销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取得驾驶证后被依法吊销,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等情况。这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力度比暂扣更大。而扣留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查清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如果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将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