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那么他们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特别是对于那些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他们需要参加为期三十天的相关学习。
此外,如果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满分或者累积记分增加12分,那么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将增加三十天。请注意,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不能超过一百二十天。
当机动车驾驶人的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同时,还会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