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是根据实际成交价来计算的。根据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是按照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乘以税率来计算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于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应税价值是纳税人向销售者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增值税。
二、对于完税价格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在完税价格基础上加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生产、使用的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同样不包括增值税。
四、纳税人通过捐赠、奖励或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应税车辆的应税价值,按照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上载明的价格确定,也不包括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除了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