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15年以内包括15年需要强制报废的车有以下10种:
1.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8.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
9.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其他半挂车(不包括集装箱半挂车)使用15年。
10.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整理的15年以内需要强制报废的车辆类型,具体的报废年限还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汽车的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的汽车问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