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考取摩托车驾照,必须通过增驾来获得。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已持有驾照的人可以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因此,不增驾是无法单独考取摩托车证的。
此外,根据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人员需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如果想增驾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还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例如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会导致增驾被终止:
1. 原驾驶证出现问题:如果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原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转出及被注销、吊销、撤销,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2. 申请人身体出现问题:如果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原驾驶证在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也会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