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若改变车身颜色,车主应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主应首先完成车辆颜色的变更,然后再前往车管所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需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并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则禁止喷涂、安装、使用与上述特种车辆相似或专用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标志灯具。
对于通过车身贴膜改变车身颜色或实现同种颜色的不同效果,例如由亮色变为哑光,车主同样需要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镜面膜在车辆上是禁止使用的。
对于外地车辆,车主需要回到车辆登记地申请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