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补考次数分别为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会作废。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有时间限制,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并通过考试。根据该规定第四十一条,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否则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补考次数最多为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之前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会作废。因此,对于考生来说,要把握好学习和考试的时间,尽量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