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领字是指外国驻华领事馆专用的车牌,其牌照为黑底、白字及空心领字标志。
相关规定:
1. 使用范围:领字号牌车辆仅限于领事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名誉领事)的公用、自用车辆使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颁发。
2. 不得转让使用:领事馆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办理领字号牌的登记手续,对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领字号牌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和使用,不得将其交给领事馆以外的人员或机构使用。如需转让或停止使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遵守法律法规:领事馆及其工作人员在使用领字号牌车辆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