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型的不同,超速的扣分结果也有所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第九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一次记9分。
第十条规定,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针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扣分规定,其他违法行为可能也会被扣分,具体扣分情况还需参考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