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跟车行驶需使用近光灯。在夜间行车,若后车与前车距离较近,远光灯的强烈光线会直射前车司机的眼睛,造成视线模糊,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同向近距离行驶时,后车应切换至近光灯,避免给前车司机带来视线上的干扰。
当两车会车时,也应在距离对方来车150米以外的时候,就切换至近光灯。在狭窄路段与骑非机动车的人或者行人交会时,更应使用近光灯,并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夜间行车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到恶劣天气时,虽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这是为了避免远光灯对前车司机的视线造成干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等路段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以及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夜间行车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