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二补考是否需要交场地费的问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如果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但如果补考仍然不合格,本次考试将会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另外,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然不合格,那么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