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F证可以驾驶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时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的摩托车,如果使用内燃机,则排量不能超过50毫升;如果使用电驱动,则电机额定功率之和不能超过4千瓦。
根据《城市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轻便摩托车的技术要求如下:
1. 车把、车架、车叉必须牢固可靠。车把要转动灵活,没有卡滞、松旷、跑偏等现象。
2. 前照灯、尾灯、转向灯、后号牌灯、制动灯、后视镜、号牌安装架、车速表必须安装齐全。音响器的音量和音调要适中。
3. 前后轮必须安装制动器。在干燥、平坦的柏油或水泥路面上,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行驶,前后制动同时使用,车轮拖印,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米。
4. 排气污染和噪音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