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信号灯变为黄灯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而不会被电子眼抓拍记录违章。然而,如果车辆在黄灯亮起时尚未越过停止线,却继续行驶通过路口,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为“闯黄灯”,并有可能被电子眼抓拍记录违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当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对于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下一个信号,若违反此规定继续行驶,即被视为闯黄灯。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及计分标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行为将被罚款200元并记6分。
电子眼抓拍违章的原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下埋设感应线圈,当车辆通过时触发线圈,横杆上的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另一种是架设摄像机,对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行为进行实时录像。这两种方式都会对违章车辆拍摄至少三张图片,包括瞬间违章图片、号牌识别图片和全景图片。这些电子眼设备通常是24小时开机拍摄,图片保留时间一般为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