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其中,保险标志指的是强制汽车保险标志。虽然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是否取消交强险标志纸质贴条,但部分地区的交管部门已经宣布可以不粘贴交强险标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地交管部门没有明确说明可以不粘贴交强险标志,建议车主们仍然将其贴在挡风玻璃上。
2020年初,公安部推出6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之一是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以免去粘贴纸质标志的麻烦。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交强险标志电子保单自2017年北京试点以来,在多个城市推广实行。然而,仍有一些城市采用纸质保单,部分保险公司与交管部门的系统尚未衔接好,导致无法查询电子保单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