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应该使用近光灯。在跟前车行驶时,如果距离前车在150米内,就不应该使用远光灯。这是因为在远光灯照射到前车后视镜上时,会反射到前车司机的眼睛里,影响前车司机的视线,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该在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而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该使用近光灯。近光灯的照射范围大,大约为160度,照射距离短,聚光度无法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的规定:
1.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2.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