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后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罚款。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当事人需要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果超过15天未缴纳,将会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最多只能罚1倍的滞纳金。对于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违章,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必在15天内立即处理,但要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无异议,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驾驶人当场在场,交警会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驶离。只要驾驶人快速驶离,一般不会有罚款的相关处罚。
2.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将对其处以20~200元的罚款。
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