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分日期当天,也就是每个记分周期的结束时刻24点,驾驶证的分数会自动恢复为12分。以6月6日取得驾驶证为例,次年的6月5日24点即为清分时刻,从这一刻起,新的记分周期开始,驾驶证分数重归12分。
需要明确的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包含取得驾驶证当天的,而一个记分周期的时间跨度为12个月,起始和结束时间均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为准。因此,对于6月6日取得驾驶证的驾驶者而言,其记分周期是从当年的6月6日开始,到次年的6月5日结束。
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在记分周期结束前还有未处理的违章罚款,那么这些未处理的记分会顺延至下一个记分周期,从而影响下一个周期的分数使用。一旦驾驶证的12分被全部扣除,驾驶证将被扣留,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并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