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汽车使用者不再需要缴纳“养路费”了(自2009年1月起,该收费项目已经被取消了):
养路费是指国家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该费用的用途与“过路、过桥费”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是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征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了不同的养路费征收标准;
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可能会有不同的计费方式。
对于新车,首次养路费从登记日期到月底,次月按月计征,最少一个月,最多可以交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