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临时牌照在ETC系统中是可以使用的,只要临时牌照的信息与办理的ETC信息一致即可。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车主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最近一次年检章的那一页)进行办理。如果是替他人代办,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当通过各大银行营业厅办理ETC时,车主还需准备一张相应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因为部分银行只支持ETC绑定信用卡业务。另有部分银行在办理ETC绑定借记卡业务时,会要求冻结一部分的金额作为保证金。
ETC的扣费原则是基于先通行后扣除费用的方式。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车载电子标签与ETC车道内的微波天线进行通信,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从而实现不停车缴纳路桥费的目的。
安装ETC有许多好处,包括节省时间(免去了排队等候的烦恼)、环保(降低噪声和尾气排放,减少污染)、节省损耗(减少车辆起步、刹车频率,降低磨损、油耗)以及提高效率(ETC车道过车效率理论可提高2-3倍以上)。
此外,国家政策也大力支持ETC的发展,例如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交通一卡通互通和大幅提升车辆安装使用ETC比例的目标。
在使用ETC时,车主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例如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以防止自动感应为前车缴费的情况、控制车速以便读取车辆设备信息、避免私自拆卸挪动OBU设备导致电子标签失效等。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联系办理ETC卡的银行或高速公路办事厅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