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为15天。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在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同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需要注意的是,补发、换发的号牌号码应与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相同。此外,补发、换发号牌期间,车辆管理所会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此,二手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