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性质主要有:家庭自用汽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和非营业客车等。
其中,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家庭或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客车;营业客车包括城市公交客车、公路客运客车和出租、租赁客车,它们用于旅客运输或租赁,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非营业货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用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的货车,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包括客货两用车;营业货车则用于货物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也包括客货两用车;非营业客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客车,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使领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