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车连撞的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判定需要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验,并根据勘验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第三辆车撞击了第二辆车,导致第二辆车又撞击了第一辆车,那么第三辆车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
具体追尾责任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 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后车撞击了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已经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后车仍然造成了追尾事故,这种情况下后车也要负全责。
- 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前车要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如果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导致后车追尾,同样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建议事故双方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的到来。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法规,公正、客观地进行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