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的新一轮超限超载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效率。根据新标准,车辆的超载情况被严格划分,具体如下:
1. 两轴车辆,若车货总重超过20吨,将被视为超载;
2. 三轴车辆,总重超过30吨的将被认定为超载;
3. 四轴和五轴车辆,总重分别需控制在40吨和50吨以下;
4. 六轴及以上车辆,其总重不得超过55吨,除非装载质量未超过行驶证载质量的30%。 自2016年9月21日起,标准进一步严格,如2轴货车允许的最大载重降至18吨,3轴货车分别限速为25吨和27吨等。同时,车辆尺寸限制也十分严格:总高度不超过4米,总宽度不超2.55米,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对于超速行为,河南省对不同类型的车辆实施了不同的处罚措施。特别注重对大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以及校车的监管,如超速50%以上,将记12分,甚至在特定路段(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也将受到同样严厉的处罚。而对普通车辆,若超速50%以上,同样会被记入12分的严厉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