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地车限行规定:
为缓解深圳市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拥堵情况,深圳市实施了外地车限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通行。其他区域及道路则可以正常行驶。
二、以下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 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 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三、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四、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五、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其他车辆的交通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
总之,深圳市外地车限行政策的实施旨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道路拥堵情况。外地车主应该遵守限行规定,同时也可以通过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等方式来解决限行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