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因不同情况而异,以下是具体规定:
1.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2. 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 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于小区车位管理规定,根据物权法,车位的归属需要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物权法规定了车位、车库的归属需要通过合同方式约定。在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