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座位拆掉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是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的规定,这种行为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合法的情况下,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而属于这些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例如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但是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的情况,包括: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等等。
总之,面包车座位拆掉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合法合规地对车辆进行变更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