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的超载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条件来设定的。具体如下:
根据1987年及2004年发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城市公交车的超载标准是按照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的空间来核定载客数,也就是说,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
这个标准考虑了公交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特性,以及车辆设计时对拥挤状况的考量。在实际操作中,公交车即使在高峰期间非常拥挤,1平方米内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实际上公交车很少达到超载的标准。
不过,对于公交车的超载问题,一些市民和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应当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标准,同时增加公共交通投入,改善市民乘车体验。尽管存在争议,但目前公交车的超载标准依旧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