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学员因他的指导或疏忽导致交通事故,教练员通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教练与学员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雇佣关系,教练的驾驶教学行为被视为职务行为。
驾校作为雇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对于教练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情况,负有直接的责任,需要对学员的事故进行赔偿。然而,驾校在承担赔偿后,有权向有过失的教练追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各方在事故中的行为和过错程度。如果事故完全由学员一方过错引起,学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两方或多方共同过错,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事故属于交通意外,没有一方明显过错,那么各方均无责任。而如果是故意行为导致事故,那么故意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其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因此,学员在学车时务必遵守教练的指导,同时驾校也需确保教练具备足够的教学能力和责任意识,共同保障学车过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