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的折旧年限是10年,残值率是5%。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前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5%计算;
2. 中间四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0%计算;
3. 最后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5%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综合考虑新车价格变化、折旧率和车况变化规律等因素后,实际上第三年卖车或者第六年卖车最为划算。
使用了一至两年的“八成新”车辆的残值率最低,因为4S店一经售出新车价就直接打8折。
以下是折旧年限规定的相关资料:
1. 折旧规定:根据税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2. 小汽车的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为5年,残值率为5%。
3. 二手车折旧规定: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车之日算起5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法仅作为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车况、市场行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购车时,建议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和市场行情进行评估。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