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违章行为者意图逃避责任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时,交警才有权采取追车行动。
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十一条,他们必须确保自身安全,并且在特殊情况下才进行拦截检查,如拦截暴力犯罪嫌疑人,否则不得在车道内执行任务。
如果交通违法者拒不停车,交警不得强行拦截,而应采取记下车辆信息的措施,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在一般情况下,交警不得驾车追击,除非存在紧急且严重的公共安全风险。
至于电动车处理,交警抓扣电动车后,电池通常会与车辆一同被扣留。车主想要拿回,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如接受处罚并拿到罚款凭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授权,任何个人都无法擅自取回被扣车辆或电池。
在执行执法任务时,交警不仅需要维护交通秩序,还要保障公众安全和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和合法的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