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户车转为个人使用后,其使用年限并没有明确的限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户车转为个人使用后,其性质可能会发生改变,例如从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这可能会影响车辆的保险、年审等方面。因此,在使用公户车转为个人使用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的合法使用。
对于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
对于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对于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对于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对于专用校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对于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年限为20年。
对于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对于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为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为30年。
对于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对于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