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老年四轮代步车存在管理漏洞,这些车辆不在国家生产目录内,属于不合格的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无法对其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因此,这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是非法的。
根据国家要求,四轮老年代步车应该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然而,现在市场上的四轮老年代步车时速已经超过15km/h,已经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需要遵循机动车管理办法。
2021年6月,工信部发布了新版国标《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其中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并将其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进行管理,俗称的“老年代步车”也被纳入其中。这为老年代步车的正规化管理提供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