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车祸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发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
3.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
4.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
5.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6.护理费:以护理费发票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若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
7.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
8.残疾赔偿金。
以上赔偿标准依据的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