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未申请换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需要注意的是,补发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包括换证。如果需要换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补办驾驶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的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的照相回执、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无违法未处理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机动车驾驶证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的,还应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的损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补办驾驶证的费用一般为20元,不同地区的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补办驾驶证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尽量避免驾驶机动车上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总之,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遗失了驾驶证,应尽快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同时,也需要注意补办驾驶证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和费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